工业企业“零土地”技术改造审批简单了
“负面清单”以外项目可实行承诺验收
企业处在顺应市场发展的上升通道,需要提高产能占领市场份额,但此前繁琐冗长的技改审批流程常让企业主无奈摇头。
近年来,浙江省和杭州市先后出台了有关工业企业“零土地”技术改造审批方式改革工作系列政策文件,企业不涉及新增建设用地的技改项目,只要是不属于“负面清单”上的项目,向相关部门承诺报备即可。日前,杭州市经信委联合杭州市环保局召开工业企业“零土地”技术改造审批方式改革政策宣讲会,全面介绍该政策的相关细节。
这次改革涉及的范围为工业企业“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也就是工业企业在不涉及新增建设用地前提下开展的技术改造项目。这些项目包括企业在自己的场地内扩建、改建、单纯购置设备等技术改造项目类型。
“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实行审批目录清单管理(即“负面清单”),清单以外项目实行承诺验收制度。该清单由经信、住建、环保、安监、消防、气象等六部门共同制定。“这次改革最大的变化就是清单外的‘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将由原来的审批制改为承诺验收制。”市经信局技改处相关负责人表示。
改革后,“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的办理步骤包括项目备案、备案审查、承诺申请、承诺审查、项目建设、项目验收等。对于审批目录清单以外的项目,企业经经信部门备案审查后,可同时向经信、住建、环保、安监、消防、气象等部门办理承诺申请。相关部门在收到企业提交的承诺书等后,分别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对符合受理条件的出具承诺受理备案书。企业凭承诺备案受理书开展项目建设。项目竣工后,由相关部门组织验收。
对于清单以外项目,企业向经信部门立项备案后可同时向节能、消防、环保、建设(规划)、安监、气象等部门办理承诺验收手续,提高了办事效率,充分尊重并激发了市场主体的投资积极性。
另外,这份政策也提出了分类验收和监管的要求。根据实际,本着方便企业的原则,政府部门开展分类验收。一类对企业负责的单项验收(如环保、建设规划事项、安全生产事项),由企业自行完成后向主管部门报备,部门据此加强日常监管;一类对需要在试生产前开展验收的事项(如消防事项),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单项验收;一类对需要验收前形成监测报告的事项(如节能事项),企业在申请验收前完成监测;对其他类事项可以申请采用集中验收,涉及承诺事项的部门参加验收,不涉及或已完成单项验收的项目,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不参加集中验收。
据悉,截至10月21日,全市各区、县(市)及开发区经信主管部门,在省工业投资(技术改造)管理系统上完成“零土地”技改立项备案225项,计划总投资419.23亿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383.37亿元。
来源:每日商报 作者:记者 陈颖 编辑:见习编辑 汤馨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