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警方破获一起生产销售毒胶囊案 查获近1.4亿粒
中新网台州6月14日电(记者 何蒋勇 通讯员 余顺广)药用胶囊是一种药品辅料,主要是供给药厂用于生产各种胶囊类药品,生产环境和加工过程必须卫生。但是,近年来,为谋取暴利,有些奸商却通过一些隐秘的渠道在生产和销售重金属超标的药用胶囊。近日,浙江省台州天台县公安局经过半年的缜密侦查,破获一起生产、销售毒胶囊案件,捣毁生产窝点1个、生产线4条和仓库5个,现场查获可疑空心胶囊1595箱和206袋,共计1.355亿粒,涉案金额达135多万元。6月份,本案已有6人因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被批准逮捕,取保2人,刑拘在逃1人。
公安厅长批示交办涉药案件
药品安全,人命关天,党中央国务院一直高度重视药品质量安全。一年多前,浙江省义乌警方在查处一起案件时,发现陕西省西安市鸣犊镇人王某有销售不合格药用胶囊的嫌疑,遂将此线索传递给陕西省警方。经陕西省警方调查后发现,王某的货物来自浙江,背后可能隐藏着大案,他们就将情况向公安部汇报。公安部又将线索转给浙江省公安厅。
为了减少干扰,提高办案效率,浙江省公安厅指定将此案交给天台县公安局侦办。浙江省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徐加爱,副厅长金伯中和台州市委常委、市公安局局长蒋珍明都作出重要批示。其中,徐加爱厅长批示:对这类犯罪分子要严惩,打准、打痛、打狠。
去年6月开始,在上级公安机关的协调和支持下,天台县公安局专门成立专案组,紧锣密鼓地开展侦查工作。
省内外三地集中收网
专案组通过细致的外围调查,很快就发现王某的上家是浙江新昌县儒岙镇的石某,石某的父母开办生产胶囊的小作坊。经进一步侦查又发现,石某不但销售自家生产的无资质胶囊,同时还销售新昌人潘某在江西省抚州生产的无资质胶囊,涉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
随后,办案民警分赴新昌、抚州和西安三地调查取证。在历经半年的艰难之后,收网时机成熟。今年1月7日,专案组和台州市公安局食品药品与环境犯罪侦查支队以及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人员50多人分赴新昌、抚州和西安进行集中收网。
民警在三地抓获犯罪嫌疑人郑某、石某明夫妇及其儿子石某、潘某、王某、袁某、杨某、严某等8人。1月8日,犯罪嫌疑人因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刑事拘留。
经过台州市食品药品检测研究院检测,在郑某、石某夫妇家中扣押的6批次空心胶囊的铬含量超标,共178万粒;在江西玲珑胶囊厂潘某仓库扣押的1个批次24箱空心胶囊的铬含量超标,共240万粒。鉴于案情重大,5月,浙江省公安厅将此案列为督办案件。
隐蔽的销售渠道
经查,2012年9月与11月期间,江西抚州人袁某在明知新昌人潘某没有药品生产许可证的情况下,仍允许潘某以挂靠的形式在其公司内建立空心胶囊生产线,非法生产、销售空心胶囊。为了逃避监管部门检查,潘某等人违反规定将生产出来的无生产批号的空心胶囊藏匿于公司外的两个隐蔽的仓库内,并将这些空心胶囊销售给没有药品生产许可证的客户,其中有大量的空心胶囊是通过业务员石某隐秘的销售链条销到全国各地。
1999年,犯罪嫌疑人郑某、石某夫妻在新昌县儒岙镇老家开办发明胶囊厂生产胶囊。2005年因为手续审批问题停产,剩下2000余万粒空心胶囊未出售。2012年起,郑某、石某明把这些剩下的空心胶囊中卖相好的挑出来,要求做销售胶囊生意的儿子石某帮助找买家进行销售。石某通过物流公司,把这些胶囊发给在西安市的没有药品生产许可证的王某,共计销售给王某144万粒全绿空心胶囊,786万粒紫奶黄空心胶囊,总价值97650元,他们收发货时也十分隐蔽。(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