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局四举措做好工业节能降耗

02.11.2015  16:24

  为了确保“十二五”节能降耗目标的顺利完成,台州市统计局从“四举措”做好工业节能降耗工作。 

  一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产业结构优化。积极调整产业和产品结构,发展高效益、高附加值、低消耗、低污染的战略性新兴和高技术产业,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以降低整体能耗水平。严格控制新开工高耗能项目,把能耗标准作为项目核准和备案的强制性门槛。同时对企业搬迁改造严格能耗准入管理,加快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和设备,不按期淘汰的企业,有关部门要依法责令其停产或予以关闭 

  二是重点抓好高耗能企业的节能降耗工作。要重点抓好电力、医化、橡胶、纺织和通用设备等5个重点行业以及年耗能千吨以重点企业的节能降耗工作,加强对重点用能企业的节能管理,对超限额用能以及使用国家明令淘汰设备依法进行处罚;加强对企业的节能监测和服务,指导企业挖掘节能潜力,减少能源浪费,提高用能效率。 

  三是积极推进技术创新节能。一是积极推广太阳能热水器、太阳能光电技术等太阳能利用技术,大力推广节能灯;加快推动现有在役小型低效锅炉的改造和余热、余压利用等技术应用。二是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有关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严格执行能耗限额标准。三是积极推进清洁生产,在医药、化工、印染、造纸、制革等高耗能和重点污染行业全面推行清洁生产。 

  四是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按照我市《关于加快工业循环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的要求,加强循环经济技术的研究与推广,加大对节能技术、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等方面自主创新的推广力度,组织实施重点节能、循环经济的工程,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坚持走可持续发展的新型工业化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