鄞州四个设施农业补贴项目通过验收

16.12.2015  17:40

      12月15日,鄞州区农机站、区财政农财科组成验收组,分别对鄞州绿飞蔬菜专业合作社、石碶街道东杨村祝佳晖、天宫五州园艺和港城农业示范园等四个设施农业补贴项目的设施大棚及玻璃温室建造面积等,逐一进行了认真仔细的丈量和审核。

      上述四家项目实施单位和个人,执行《浙江省2015-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设施大棚及玻璃温室整体要求及建设标准》较好,上报面积真实,财务票据规范。

      验收组认定,四个项目均已达到设施农业补贴项目建设的相关要求和标准,予以通过验收。同时,验收组希望项目实施责任人,尽早产出,发挥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