鄞州区严守“三字诀”依法管理宗教事务

05.01.2015  10:08

一是“”格执法,推进依法行政。深入贯彻实施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和《浙江省宗教事务条例》,严格执行宗教事务行政审批制度、规范审批程序,推进依法行政。组织机关干部和宗教专管员重点学习了修改后的《浙江省宗教事务条例》的5项内容,加深了对新条例的理解,便于实际运用。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严格大型活动、基建、宗教活动场所等行政审批手续,全年实施行政许可3件。

二是“”致梳理,明晰权责清单。按照区审管办和上级工作要求,对部门行政权力事项专门进行研究梳理,保留行政许可4项、非行政许可审批2项、行政处罚12项、行政确认2项、行政奖励1项、其他行政权力9项.审核转报6项。组织力量做好部门权力责任清单和行政处罚等八项权力的梳理工作,并高效顺利提交。   

三是“”处落脚,维护民族宗教领域和谐稳定。切实落实镇乡(街道)宗教和民间信仰场所“纵向到底”的属地管理责任,维护全区宗教和民间信仰场所有序稳定。按照“保护合法、制止非法、打击违法、抵御渗透”的原则,运用教育引导和分流疏导的方法,协同各职能部门妥善处置非法聚会等突发事件。同时,指导民族宗教团体、民族宗教代表人士,做好有关政策宣传、思想沟通、情绪理顺、矛盾化解、诉求反映等工作,较好地处置涉及民族宗教因素的来访信访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