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泗一起电梯伤人事故成功调解
19.08.2016 02:31
本文来源: 工商局
近日,舟山市近年来赔偿金额最大的一起电梯伤人事故得到了圆满解决。经该市消保委、嵊泗县消保委近3个月的调解,受伤的嵊泗消费者刘女士共获得各项赔偿和补助共计8.2万元。
事情发生在今年3月18日,刘女士在嵊泗一超市购物时,在乘往二楼超市的电扶梯台阶上因电梯原因踩入黄线内不慎摔倒,刘女士本能去拉拽扶手,结果造成右手臂粉碎性骨折,经司法鉴定为九级伤残,在医院住院治疗35天,花去医疗费用及交通费和护理费等共计5万多元。刘女士一方起初提出要求超市赔偿10万元,但超市根据上级超市的规定只同意赔偿2万元,双方协商未果。
5月17日,刘女士投诉至嵊泗县消保委,工作人员随即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双方各持己见。刘女士一方认为,超市在电扶梯旁没有安排工作人员照顾或阻止老人、小孩登梯,应负主要责任。超市方则认为,并非是电扶梯的故障或运行不正常造成摔伤,且在乘电扶梯处贴有“乘坐电梯请小心和请勿踩黄线”的字样,已尽到了自身义务。
嵊泗县消保委工作人员又进行现场走访,调取了事发当天的监控视频,认为在这次事故中,双方均存在一定责任,经过三次沟通调解并对刘女士一方进行说服后,双方接近达成一致,超市表示只要市里上级企业同意,就可以解决赔偿事宜。
近日,在经由市消保委向超市的上级企业就此事进行商榷后,双方最终达成一致协议,这起因超市购物引发的人身伤害纠纷终于得以圆满解决。刘女士亲属在调解协议书签完字后,对相关工作人员和超市方面表示了感谢。
本文来源: 工商局
19.08.2016 0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