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州出台量化新规作风建设“分分计较”

11.03.2015  18:44


  近日,嵊州市局在认真梳理归类“四风”问题的基础上,根据新形势、新任务、新职能,制定出台了《作风建设量化评价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本系统工作人员作风建设进行计分考核,以严明的纪律作风来促进各项业务工作的扎实开展。
   一是拉起警戒线。 办法》将“四风”最突出的、老百姓最关注的问题归类成六失行为,分别为政失忠、为政失真、为政失位、为政失矩、为政失廉、为政失范,并详细设置了54个量化评价情形。工作人员存在上述问题或其他作风建设方面的问题,每项扣2分。 二是绑好责任链。 量化评价工作以所、科、队及下属单位为单位,明确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要求其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管好自己,抓好队伍,对评价工作不负责任、不认真评价被查实的,主职领导和相关责任人予以效能问责。且量化评价计分结果与工作人员的奖惩,以及所在单位的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挂钩。所在单位扣分为个人扣分之和。所在单位工作人员被扣分比例较高,或累计扣分总额较高的,其主要负责人取消评先评优资格。 三是念好紧箍咒。 个人扣分累计,每分扣奖金200元,当年度累计扣分满10分取消评先评优资格,满20分年度考核评定为基本称职,满30分年度考核评定为不称职,并作免职或待岗处理。被上级有关部门查办、通报的,或不配合调查,或屡教屡犯的,量化评价时加倍扣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