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州健全三大机制推进放心消费建设

19.07.2017  17:44

  今年来,嵊州市局积极响应省、市政府及上级部门的统一部署,迅速启动了“放心消费在嵊州”的建设活动,建立健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商家自律诚信经营机制、消费纠纷快速处理机制等三大机制,着力打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一是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发挥牵头抓总作用,积极推进“放心消费在嵊州”行动的实施工作,推动市政府出台《关于开展“放心消费在嵊州”行动的实施意见》及《嵊州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确定了联席会议的组成成员及联络员名单,建立由市场监管、发改、司法、商务等19个部门参与的消费者权益行政保护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厘清部门在消费投诉处理中的职责,形成保护消费者权益合力。近期,联系商务局等部门,确定了首批“放心消费在嵊州”创建名单,并将创建任务分解落实到所,作为年度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二是倡导商家自律诚信经营机制。落实经营者首问和先行赔付制度,在投诉较为集中的领域倡导商家诚信经营,进一步推广先行赔付制度,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截止目前,已组织落实4家企业建立先行赔付制度。同时,为第一时间将消费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持续深入开展企业消费维权服务站建设,截止目前,已建立消费维权服务站38家、金融消费维权服务站4家,极大的提高了消费纠纷处理效率。
  三是建立消费纠纷快速处理机制。制定下发《嵊州市消费投诉处置联动机制方案》,形成职责清晰、程序规范、统一高效、协调有序的消费投诉快速处置格局。共办理消费者投诉举报1043件,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89%,均已办结,办结率为100%,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41.3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