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迎接G20峰会做好物管区域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

29.04.2016  19:53
  

各区、县(市)住建局、各物业服务企业:
  根据市消安委《关于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大培训大防控活动的通知》(杭消安委〔2016〕2号)、《关于切实做好2016年G20杭州峰会消防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杭消安委办〔2016〕18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强物业管理区域消防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工作,确保G20杭州峰会期间全市物管区域消防安全,现就迎接G20峰会,进一步加强物管区域消防安全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物管区域消防安全责任意识
  消防安全工作关系到广大业主人身生命财产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各区、县(市)物业主管部门、各物业服务企业务必要高度认识做好辖区内物管区域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艰巨性,切实增强消防安全工作的责任意识和使命意识。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职责和安全防范措施,认真查补本区域内消防安全短板,紧盯问题不放松,以最严实的态度、最严格的标准做好消防安全保障工作。
  二、落实工作措施,不断提升物管区域消防安全保障能力
  1.加强检查指导。各区物业主管部门要加大G20峰会之前及G20峰会期间辖区内物管区域消防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积极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落实消防安全责任,重点对消防安全制度的落实情况、设施设备完好运行情况及消防逃生通道等部位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即要求物业服务企业进行整改并加强督促指导。特别是被省、市挂牌督办的存在重大消防安全隐患的物管项目,各区要明确责任,落实专人负责,加大跟踪督办力度,确保整改到位并及时销案。
  2.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各物业服务企业从即日起要对物管区域内的消防安全情况进行仔细全面的自查,对排查出的消防安全隐患问题进行认真梳理,制订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属物业企业职责范围内的,要尽快排除故障、恢复正常;属维保单位的,要积极联系相关单位并监督其进行修复;需动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或小区经营性收益的,应及时联系业主委员会,并配合其按规定流程进行资金申请并尽快启动维修工程。
  3.强化消防设施日常维保。各物业服务企业要按照法规规定和物业服务合同的相关要求,认真做好消防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工作,确保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的正常运行和有效使用。
  4.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建立和完善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消防安全管理职责,落实物管区域消防安全责任人和安全管理人责任制。消控室值班人员要持证上岗,并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遇有火灾险情第一时间发现并予以处置。
  三、突出重点,积极开展消防安全“特别行动月”活动
  为营造G20峰会期间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根据全市消防安全工作总体部署和要求,决定于6月份集中组织物业服务行业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消防安全“特别行动月”活动。活动期间各区、县(市)物业主管部门和各物业服务企业要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在做好物管区域日常消防安全工作的基础上,结合本区域特点和物管项目实际组织开展“四个一”行动(即:组织开展一次消防安全检查、一次消防安全培训、一次消防安全宣传和一次灭火逃生演练)。各区、县(市)物业主管部门在活动期间要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督促指导和帮助支持,物业服务企业要按照“特别行动月”活动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四个一”行动,确保行动内容有效落实。
  四、及时统计,按时按要求报送相关信息
  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将开展消防安全工作的相关情况按照表格内容和要求认真进行填写(附件1),并及时报送属地住建局物业科。各区、县(市)汇总后于4月至6月的每月20日前,7月至9月的每月5日、20日前按照表格要求上报消防安全工作开展情况(附件2)。各区、县(市)“特别行动月”工作小结请于活动结束后5天内报市局物业监管处。联系人:孙玉栋,联系电话:89830803,传真:87920800。

  附件: 1.物业服务企业G20峰会消防安全保障工作统计表
      2.区、县(市)G20峰会消防安全保障工作汇总表


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2016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