岱山局认真做好“船证不符”渔船审批准备工作

27.10.2014  13:21
 

根据《关于全省“船证不符”渔船治理工作的通知》(浙海渔政〔2013〕53号)、《关于加快进程做好全省“船证不符”渔船治理工作的通知》(浙海渔政〔2014〕17号)、《岱山县“船证不符”渔船处置办法》(岱海渔振办〔2014〕4号)等文件精神,岱山县海洋与渔业局多举措认真做好“船证不符”渔船的审批前期准备工作。

一、做好政策宣传工作。10月份分两次召开了本岛、长涂、秀山片和衢山片办证人员的座谈会,相关科室负责人对“船证不符”渔船审批政策和审批流程进行宣讲,并现场答疑解惑。

二、做好申请准备工作。公开“船证不符”渔船名单,通知到每一个村(社)。制作统一的文字报告、申请、承诺书样本,指导村办证人员填写;通过QQ群、电话、窗口等渠道,告知村办证人员“船证不符”渔船审批所需资料。

三、设立多个受理点,方便外岛渔民。衢山、长涂片“船证不符”渔船的资料审核、“多休减捕”的承诺、处罚联系单的填写都放在分局和分站,做到衢山、长涂渔船可以不出岛接受整治。在县审批办证服务中心海洋与渔业窗口、衢山分局和长涂分站,设立三个受理点,尽可能方便渔区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