岱山县正式出台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 

23.09.2015  23:07

        近日,岱山县正式出台了《岱山县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这是该县加强安全生产领域的社会监督,鼓励举报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及时发现并排除事故隐患,制止和惩处非法违法行为的一大举措。

  《办法》共分十六条,明确指出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均有权向县安监局举报本县内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该《办法》适用于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船舶修(拆)造、机械制造等工矿商贸领域涉及的安全生产事项。《办法》规定举报者可通过全国统一安全生产举报电话“12350”,岱山县社会服务管理指挥中心电话“12345”,或者以书信、传真、走访等多种方式进行举报。举报人对自己所举报的内容负责。举报事项应当客观真实,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对经查实确属有意诬告、诽谤被举报人的,将报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同时,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经调查属实的,受理举报的安全监管部门将对举报一般违法行为的,奖励人民币100至500元;对举报较严重的违法行为或事故隐患的,奖励人民币1000至3000元;对举报重大违法行为和瞒报、谎报安全生产死亡事故的,奖励人民币5000至1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