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岁高三学生伤人被抓 检方不起诉助其上大学

21.09.2017  10:56

  临近高考,17岁的小伟(化名)却身陷一起故意伤害案。如果按照正常程序对其进行讯问、审查起诉等,则会耽误其高考。考虑到该情况,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检察院检察官推迟了对本案的后续处理时间。今年9月11日,小伟步入了大学校园。

  今年3月,小伟乘坐王某(另案处理)的车来到某饭店门口下车买早点,排队时,因琐事和被害人耿某发生矛盾。王某随后下车,一番口角之后,王某殴打耿某,小伟也加入其中,两人将耿某全身多处打伤。经鉴定,耿某损伤程度为轻伤一级。

  4月20日,此案移送至江汉区检察院审查逮捕。办案检察官郭艳萍在看守所见到小伟时,他正在认真复习。原来,小伟是一名高三学生,害怕错过高考的他,看到前来探望他的母亲时,忍不住哭了。

  看到这一幕的郭艳萍犯了难。小伟作案时未满18周岁,无社会危险性,此时耿某还未获得赔偿,不愿谅解小伟和王某。办案检察官一方面敦促犯罪嫌疑人家属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另一方面为小伟争取被害人的谅解。最终王某家属代为赔偿耿某经济损失3万元,二人获得了被害人的谅解。

  该案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后,考虑到小伟犯罪情节轻微、是未成年人、有悔罪表现等情节,该院依法对小伟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将他列为重点帮教对象。最终小伟考上了心仪的大学。欣慰之余,郭艳萍继续展开对该案的后续处理。

  周晶晶 朱凛睿 【毛洁】来源:检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