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17岁少年为母筹医药费 参与赌场帮忙被判刑
22.10.2014 21:08
本文来源: 浙江新闻网
中新浙江网10月21日电(记者张茵 实习生徐奔 通讯员尤圣会)近日,温州苍南法院审结一起未成年人参与开设赌场案件。为了给了母亲筹集医药费,年仅17岁的刘某不慎走上歧途。最终,苍南法院一审以开设赌场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
刘某,今年17岁,重庆人,随父母一起来温州苍南打工。却不料因参与赌场帮助,被苍南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公诉机关指控其在2013年3月农历2013年12月期间,在苍南某一流动赌场内帮忙搬运赌桌、赌具并维护赌场秩序。
据了解,刘某之所以会参与赌场帮忙,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刘某的两个叔叔是该赌场幕后股东。每次帮忙,赌场会付给刘某每天一到两百元的报酬。同时,刘洋的父亲也在该赌场参与帮忙。
一般像刘某这样年纪的被告人参与犯罪都是为了贪图享乐,而刘某却还另有隐情。原来,刘某的母亲因患结肠癌,靠父亲平时打工的微薄收入难以负担巨额的医药费,于是刘某便想到要和父亲一起来赌场帮忙赚钱筹医药费。刘某不料表达孝心的方式却触及了法律的底线,最终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该案法官点评:未成年人走上犯罪道路有着复杂的因素,既有其自身法律意识淡薄的因素,也有社会、家庭监管、教育缺位、失职的因素,但家庭环境在本案中起到了明显的主导作用。刘某参与帮忙的赌场带有家族经营性质,父母及长辈本应对未成年人履行教育监管的职责,但本案中却起到了错误的示范。
同时,未成年人应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为母筹医药费本是值得赞扬的事情,但应通过合法的劳动所得实现。为图来钱快而参与犯罪,不仅违法所得将要被没收,更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完)
本文来源: 浙江新闻网
22.10.2014 2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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