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级海域海岛使用权登记资料移交完成

27.03.2018  16:22

  记者日前从山东省国土资源厅获悉,3月12日,省海洋与渔业厅向省国土资源厅移交了850个用海项目和1个用岛项目的档案资料,以及国家、省、市、县四级批准的用海用岛矢量数据。这标志着山东省用海用岛使用权登记全部纳入属地化的不动产统一登记。

  为深化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改革,山东省国土资源厅与省海洋与渔业厅联合下发通知,要求自3月1日起,海域使用权登记由不动产登记机构实行属地化受理;明确了海域海岛使用权登记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后的职责分工;明确了海域、海岛使用权登记档案移交的内容和移交方式,用海用岛审批信息与不动产登记信息共享内容和渠道;明确了关键环节工作衔接要点。

  据悉,山东省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升级于2月底改造完成,通过“前置机”方式实现了与省海洋与渔业厅的信息共享,开通了与各市不动产登记机构进行用海审批信息、登记信息实时推送的路径,为用海用岛科学管理和海域海岛不动产规范登记奠定了基础条件。

  按照山东省的要求,各市、县级国土资源局和海洋局目前正抓紧建立信息共享机制,通过信息“专用通道”,实现市县级海域审批系统与不动产登记系统的数据实时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