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禹城市修订《政府工作规则》

17.04.2015  16:16
              为全面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正确履行政府职能,努力打造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近日,山东省禹城市修订出台了《禹城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规则》重点明确了四项工作。


  一是全面履行政府职能。进一步加快职能转变和工作指导转变,加强社会管理和能力建设,健全完善基本公共服务制度,形成权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的机构职能体系。


  二是实行科学民主决策。健全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的法定程序,对重大决策的贯彻执行实施全程监管,认真开展效果评估,及时调整完善,始终做到科学、民主、依法决策。


  三是推进政务公开。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明确应当公示的事项内容,完善工作流程,积极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


  四是健全监督问责机制。自觉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畅通社会公众监督渠道,加大行政问责力度,加强对重大决策部署落实、部门职责履行、重点工作推进的考核评估,充分发挥监督的整改提高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