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文化教育部门助推校园美育

05.06.2017  10:01

  近日,《山东省文化厅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促进文化教育融合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印发。

  《意见》提出,山东将汇聚全省优质文化艺术资源和优秀人才,深化文化单位、教育机构交流合作,实现文化资源共享、文化平台共用、文化活动共办、文化成果共建,推进大中小学美育教育,促进青少年群体优秀传统文化传承,积极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意见》明确,山东文化、教育部门要合力推进校园美育工作。山东各级各类学校要开足开好艺术课程,建立以戏剧戏曲、音乐影视、美术书法等艺术课程为主体,包括剪纸、版画、地方舞蹈、地方音乐、手工制作等优秀传统文化艺术在内的美育课程体系,并共同推进相关教材体系建设。文化部门要组织选派、鼓励、引导优秀文艺工作者参与校园文化建设。鼓励文化单位与教育机构开展“结对子种文化”活动,支持舞蹈、音乐、武术等文体项目进入中小学课间操或素质教育活动。

  《意见》指出,山东将支持文化艺术类高校(专业)与文艺人才使用单位加强合作,调整完善专业及课程设置,开展文化产业、非遗研究传承等学科理论建设,建设非遗传承人研修研习基地、文化产业实习实训基地、文艺表演实践培训基地,完善合作育人工作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