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元局屏都所积极贯彻设施农用地备案制 简化申报流程
19.08.2016 01:07
本文来源: 国土资源厅
8月9日上午,屏都所受理了11家原县城三改一拆安置到屏都街道蔡段、坑里村的设施农用地续批申请。该11家设施农用地续批均为食用菌原材料加工厂(木糠厂),面积共12692平方米。为简化申请程序,屏都所提前联系庆元县云鹤测绘有限公司对该11家报批户统一打包出图,同时与局信息中心联系,将每家的土地利用现状图统一打印好,大大减少了申报户的材料收集时间,也确保基础资料的完整性。在受理过程中我所动用全所人力对每宗报批材料进行仔细审核,在当天上午下班前就将该11家申报户打印出公示表,同时一次性告知申报人所缺材料及流程。
屏都所积极贯彻执行设施农用地备案制度,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用地者约定用地条件,乡、镇政府将用地协议与农业设施建设方案报县级国土资源部门和农业部门备案,同时继续强化了农地用途管制,明确“三个禁止”即禁止擅自或变相将设施农用地用于非农建设,禁止擅自扩大设施用地规模或通过分次申报变相扩大设施用地规模,禁止擅自将设施用于其他经营。
本文来源: 国土资源厅
19.08.2016 0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