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二次会议

31.10.2015  12:32

会议现场

  10月30日,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二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金财,朱金坤、项勤、吴春莲、徐祖萼、郑荣胜、徐苏宾出席会议。戚哮虎、项永丹,市法院、市检察院负责人列席会议。
  受主任会议委托,市人大常委会有关负责人作关于本次会议议程草案的说明。受市政府委托,市环保局负责人提交关于提请审议《杭州市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草案)》的议案并作说明;市公安局负责人提交关于提请审议《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杭州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的决定(草案)》的议案并作说明。受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委托,常委会内司工委负责人作关于《浙江省社会救助条例》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项永丹代表市政府作关于我市住房保障工作情况的报告。戚哮虎代表市政府作关于杭州市农业转型升级畜牧业生产能力提升有关情况的报告。受市政府委托,市政府相关负责人作关于市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经分组审议,会议表决通过了《杭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和《杭州市第二水源千岛湖配水供水工程管理条例》。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市十二届人大六次会议的决定、关于同意调整2015年杭州市本级收支预算的决议、市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市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审议的代表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书面)、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以及市法院、市检察院人事任免报告。
  杭州网、杭州人大网对本次会议的两次全体会议进行了网络视频直播。会前,还举行了《浙江省社会救助条例》讲座。(杭报记者 郑莉娜 本站记者 缪成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