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局纵横施力做好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认定

18.11.2014  16:31

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2014年统计年报和2015年定期统计报表制度修订主要内容的通知》,2014年工业统计年报中将增加“工业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总产值”调查表。根据新要求,宁波市统计局在吃透国家方案的基础上,及时做好横向沟通、部署落实、释疑指导等工作,确保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认定规范、准确,为年报工作顺利开展做好准备。

一是横向沟通,释变化明职责。主动对接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办公室,及时说明国家统计局工业统计制度变动情况,并传送相关资料。多次进行会商,共同确定全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工业企业认定工作的步骤和方法,明确市统计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在战略性新兴产业认定工作中的具体分工协作职责。

二是布置落实,重协作细甄别。迅速向县(市)、区统计局传达国家和省局文件精神,要求各地在开展此项工作时,必须与当地发改、经信等部门协作,根据经济普查资料以及相关部门掌握的情况,认真甄别本地区的企业以及产品,确保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库信息的准确性。

三是纵向联动,解疑问深指导。由于国家统计局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与宁波市正在执行的分类标准有较大差异,部分县(市)、区以及相关部门都对国家方案存在不少疑问。为此,市局一方面组织工业统计专业人员系统学习国家方案,对比分析与市方案存在的具体差异,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指导释疑举措;一方面组织统计人员具体对接相关部门和县(市)、区局,针对提出的问题逐一作出解答,确保基层及部门统计人员吃透国家方案,廓清认识误区,规范且高质量地完成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认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