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局突出“五性”提升妇儿“两规”监测数据质量
为扎实有效推进妇女儿童发展“十二五”规划(简称“两规”)监测评估工作,近日温州市统计局与市政府妇儿工委办联合召开全市妇女儿童发展“十三五”规划编制暨“十二五”规划终期监测评估工作培训会,市政府妇儿工委各成员单位联络员、各县(市、区)政府妇儿工委办公室主任(分管副主席)和具体业务人员、各县(市、区)统计局具体负责妇女儿童监测统计工作的业务人员共60余人参加了会议。会上,温州市局突出“五性”要求,着力提升各地各部门“两规”监测统计数据质量。
一是关注数据的统一性。 “两规”监测统计数据质量是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监测评估工作的基础和核心,各地、各部门要保持经常性的业务联系,正确理解指标涵义、口径范围和计算方法,对同一指标数据,市级部门与县(市、区)之间要严格保持一致,防止数出多门、相互矛盾。
二是保持数据的连续性。 妇女儿童监测数据具有其自身的规律性,“十二五”期间,各年度数据在同一张表上进行罗列,可以一目了然,便于比较分析,对出现大起大落现象或异常波动的指标数据,要认真进行查询核实并分析原因,保持数据的连续性和相对稳定性。
三是把握数据的匹配性。 各有关联的指标之间、合计项与分项数据之间、不同区域之间,都要进行严格的逻辑审核、分析评估,保持数据之间的合理性和匹配性。
四是强化数据的完整性。 各地、各部门要全面采集“两规”监测指标数据,若因指标名称调整或难以采集的数据要说明原因;有些数据须经相关部门专项调查或测算取得的,要认真开展调查测算,该填的指标不能为空,保持数据的全面性和完整性。
五是重视数据的规范性。 要严格按照《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部门统计数据管理的实施意见》(温政办〔2014〕68号)的规定要求进行数据审核上报,遵循部门统计数据“三比三审”制度:对统计数据进行纵向、横向、综合比较;数据报送要经部门负责人审核通过,经统计部门审核反馈意见,对部门报送的数据进行倒查追责审查,杜绝部门报送统计数据的随意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