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海区局积极搭建“刚性+柔性”统计稽查双核体系
今年以来,镇海区局积极采取“刚性+柔性”的统计稽查方式,坚持以刚性法律为准绳,以柔性服务为依托,在统计稽查的查前、查中、查结、查后四个环节中灵活运用“刚柔并举”稽查措施,全面搭建统计稽查“双核体系”。
一、“查前”通知,刚性规范+柔性告知。 统计稽查前,该局统计稽查人员在送达《统计稽查通知书》时,一并送达《统计执法(稽查)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书》,向稽查对象明确告知统计部门及稽查人员的主要职责、检查时限及内容范围等。同时,为规范执法行为,提高稽查效率,确保统计稽查工作规范有序,明确告知统计稽查所遵循的统计法律法规的条款、稽查对象应履行的义务及应享有的合法权利,充分尊重稽查对象的信息知情权。
二、“查中”指导,刚性用法+柔性执法。 统计稽查过程中,针对一些企业统计人员对统计指标理解有误,或原始记录、统计台帐整理不规范等现象,统计稽查人员现场进行专门的统计指标讲解、统计知识辅导、统计台账指导、统计普法宣传,教育引导稽查对象上报统计数据要应统尽统,统计台帐要健全,统计人员要持证上岗。除发现统计违法行为要依法立案处理外,其他在稽查中发现的非主观原因造成的问题,给稽查对象整改建议,明确时限要求进行自查自纠,实现刚性用法与柔性执法互促互进。
三、“查结”梳理,刚性机制+柔性管理。 为提高统计稽查工作效果,该局建立完善统计稽查工作机制,月初有计划,月末有总结,并把统计执法稽查工作列入年度优秀科室考评内容。统计稽查结束时,除立案的案件按照程序操作外,各稽查组及时整理稽查执法文书,把稽查中发现的问题、原因分析、稽查结论通过报告形式呈现,每个稽查件都附一份《统计稽查报告》,局办公室(法规教育科)把各份《统计稽查报告》内容进行梳理、整合,每月及时归纳总结统计稽查情况,有效提升依法统计工作水平。
四、“查后”回访,刚性督促+柔性服务 。统计稽查工作结束后,围绕统计稽查“服务、引导、监督”工作目标,该局积极开展统计稽查回访活动,通过电话回访、实地走访等形式,对稽查对象实行统计稽查跟踪服务,检查稽查对象整改情况,督促有效整改,着力加强统计稽查监督,并主动与稽查对象进行沟通交流,听取对统计稽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有针对性地改进统计稽查工作方法,不断提高统计稽查工作效率,为统计稽查对象提供更加公平、高效、快捷的统计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