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台县民宗局积极探索“民宗调解室” 参与民宗矛盾纠纷调处工作
天台县民宗局联同各乡镇(街道)积极开展“民宗调解室”参与矛盾纠纷调处工作逐步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定期组织开展成员走进地户活动,成为联系群众、化解矛盾、促进稳定的新平台。
一、制定方案,落实责任,把“民宗调解室”机制行之有效的实施起来。建立“一事一反馈”制度,对收集的社情民意,及时做好台账,对具备解决条件的,必须在规定的工作日内解决;暂不具备条件的,要制定方案、创造条件,加大力度尽快解决;不符合法律、政策规定的,做好解释说明工作,做到件件有反馈,事事有说明。并且狠抓落实,制定考查监督标准,不定时对 “民宗调解室”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充分调动,广泛拓展,形成重点工程矛盾纠纷“大调解”格局。充分发挥调解室成员自身先进性,利用社会管理创新的契机,率先垂范,多种形式培育和广泛挖掘身边的党外有识之士、有声望、有威信的人参与到矛盾纠纷的调处中来,发挥他们的影响力和号召力,建立“大调解”的格局,成为维护稳定的带头人,广泛拓展化解矛盾纠纷的方法和渠道,推动了“民宗调解室”工作的有效开展,促进重点工程稳步推进。
三、创新工作,谋求实效,让“民宗调解室”真正走到群众中去。注重从实际出发,不断创新“民宗调解室”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的组织形式、活动方式,拓宽了解社情民意的渠道,针对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和难点问题,组织开展了多次调查研究活动如问卷调查、 座谈会、个别访谈,增强调解室成员对重点工程的认识和了解,同时及时掌握矛盾纠纷焦点,促使问题尽快解决,积极为群众解决困难、办好实事,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四、树立标杆,学习典型,总结化解矛盾纠纷工作的成功经验。认真分析实际形势,大胆实践、积极探索,及时总结成功经验,定时召开总结学习会,努力促进“民宗调解室”的工作形成自身特色,并在工作中逐步完善工作机制,激发调解室成员参与社会矛盾化解的热情,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