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环境保护局积极开展行政处罚案件自查自评

26.08.2015  00:47
 

根据市法制办关于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的工作部署,依照《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的相关规定,丽水市环境保护局法宣处负责对局行政处罚案卷开展了自查自评。

这次评查的主要内容包括行政处罚工作情况、行政执法案件移送司法机关情况、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填报三个部分,重点是涉及环境违法行为严重的,处罚较重的或涉嫌环境污染犯罪向司法机关移送的案卷。就自查自评中发现的案卷在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办案程序、调查取证、文书制作、案卷归档及案卷质量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严格整改的要求,确保在今后的案卷中不再出现类似问题。

本次环境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的开展,提高了环境执法人员学法用法的积极性、主动性和自觉性,提高了对行政执法文书的制作运行能力,为今后环境行政处罚案件的制作总结了很好的经验,达到了以查促改、以评促优、以评促建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