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国土资源局江北分局“三个建立”稳步推进行政应诉工作

25.02.2015  20:55
 

一是建立局法律顾问工作机制。分局聘请一名律师为本局的常年法律顾问,局作出的重大行政决策及行政复议与诉讼,均请法律顾问把关和参与。

二是建立重大、疑难案件集体讨论会审机制。对于复议、诉讼案件中难以把握的问题,诸如事实认定、法律法规依据适用等有较大争议的焦点问题,分局邀请有关专家、法院行政庭审判员、法律顾问及相关业务部门进行集体讨论分析、研究,及时总结经验。

三是建立行政复议案件公开听证机制。对重大复杂、群众关注的行政复议案件,各行政复议机关应举行听证会,当面核实案情,增强行政复议的透明度和公信力,提高行政复议的质量和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