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局建立健全“三个办法”推进投资统计制度建设
数据质量是投资统计工作重中之重,投资统计制度建设是抓好数据质量重要基础,温州市局建立健全“三个办法”切实推进投资统计制度建设。
一是建立健全数据质量管理办法。 为规范全市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工作,切实加强对投资统计数据质量的管理监督,温州市两办联合发文,出台《温州市固定资产投资数据质量管理监督办法(试行)》,要求各县(市、区)、市级功能区、市级国资集团、乡镇(街道)及投资项目业主单位严格执行国家统计制度,按统一的统计口径、范围和计算方法进行统计;建立健全新项目入库管理制度,明确市县乡三级分工,进一步规范审核标准;突出投资统计检查监督的重要作用,明确规定数据质量问题严重且拒不整改的,要追求相关人员责任。
二是建立健全数据质量检查办法。 为确保投资统计数据质量检查更具针对性和客观性,切实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制定《温州市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数据质量检查办法(试行)》,明确检查重点为总量或增速波动较大,与关联指标严重不匹配地区的在建项目;规定被检查单位必须要按照要求提供单位基本资料、项目文书、土地费用、财务报表、在建工程资料明细及相关费用发票复印件等材料;提出检查具体方法,方便从其他专业抽调人员参照检查;从定性和定量两个角度明确检查结果认定方法,并结合数据质量评估办法强化对检查结果的运用。
三是建立健全数据质量评估办法。 为进一步提高投资统计主要数据评估核定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和认可度,研究制定《温州市固定资产投资统计主要数据评估核定办法(试行)》,以省局对全市评估核定投资增速等指标为基础,结合投资检查符合率、增量及增速波动等内部指标和新开工项目投资占比、建筑安装工程投资占比、大中型项目投资占比、建筑业营业税增速等外部指标,对县(市、区)投资数据质量进行评估,按分值高低和分布情况确定数据质量档次,再按档次确定增速核定比例,努力做到方法科学、规则透明、切实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