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鹿城区发改局实行“三大机制”力推重点项目建设

28.11.2014  13:33

  温州鹿城区发改局对重点建设执法监察工作实行项目化管理,以三大机制为依托,对全区重点建设项目的招投标、工程质量、建设进度、竣工验收等进行跟踪、督察、协调、服务,为顺利完成全年重点建设目标任务做好保障。

  一是工作推进机制。加强主动督察力度,在原有周预判、月推进的基础上,实行“一二四”工作机制,做到“一周一掌握、两周有形象、四周一汇报”。由原来建设单位每月一上报的形式改变为“一周一掌握”,进一步提高督察频率。具体的做法是结合全区重点建设计划,按照19个责任单位,分派6个专业人员跟踪落实,每人每周跟踪各自联系的重点项目建设单位,不定期深入一线调研了解情况,梳理问题,尽早协调解决。

  二是问题解决机制。拓宽问题解决途径,每月通过调研等方式对全区重点建设项目进展情况及问题进行梳理、分析、汇总,对项目推进过程中存在的比较突出的共性问题,如对百亿集中开工项目四证不齐等问题进行集中协调处理,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做好协调;对自行掌握和建设单位上报的工程变更、历史遗留等需重点建设联席会议解决的问题,督促建设单位做好材料的整理,及时提交会议研究解决,并对建设单位落实会议决定、要求的情况进行督察。

  三是监督考核机制。强化项目监督考核,制定了《鹿城区政府投资重点建设效率考核办法》,对项目建设进行综合评价,充分调动各方能动性,加快项目施工。每月对重点建设项目进展情况及问题进行梳理、分析、汇总,对项目年度计划完成率、关键节点形象进度等每月排名情况进行全区通报,并将监督情况作为年度考核依据,督促落后项目加快建设进度。成立了联合稽查小组,联合区监察局、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审计局等多个部门对项目进行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