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局四举措推动检验机构能力验证改革

13.10.2015  18:57
      为进一步规范全省检验机构能力验证工作,提高能力验证结果有效性,省质监局在2015年开展的检验机构能力验证工作中进行了四方面改革,并取得一定成效。
      为提高能力验证工作针对性,将原有资质检验机构必须全部参加的要求,调整为由省局根据监管需求选择有资质的检验机构参加。
      为确保能力验证结果的真实性,将原有发样考核调整为目击试验,组织技术专家前往检验机构能力验证现场全过程目击整个检测过程,最大限度地防止检验机构间的数据串通和外聘人员进行检测等违规行为。
      为进一步扩大能力验证考核范围,将原有单纯的监测数据准确性考核,扩展到现场对相关技术人员、检测设备、环境设施以及实验室相关管理工作的资质认定符合性检查。
      为加强技术监管与行政监管的有效结合,要求检验机构能力验证技术检查组每到一家检验机构进行现场检查时,当地质监部门需派出行政监管人员参与检查,可以第一时间对现场检查中发现的检验机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依法查处,提高监管能效。
      目前2015年度能力验证工作已经完成,共对全省104家检验机构进行了现场检查,结果一次满意的共有63家,满意率为60.6%。下一步将要求有关市局对结果不满意的检验机构进行整改,整改期间不得向社会出具含能力验证不满意项目的检验报告和数据结果。对于整改不能通过的检验机构,将依法暂停、注销或撤销其相关资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