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姚市局“四个规范”建设乡镇统计调查中心

02.06.2015  20:12

  今年以来,余姚市统计局持之以恒地推进和深化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积极探索提升统计基层基础作用,切实增强余姚统计工作开展的支撑保障能力。在2014年工作落实的基础上,余姚市局加强“强基固统”11个镇级统计调查中心示范点培育,泗门镇统计调查中心成功创建为第二批乡镇(街道)统计工作示范点建设单位。 

  一是规范镇级统计调查中心职能,优化基层统计工作结构。规定镇级统计调查中心的基本职能是以组织领导和协调本辖区内的统计工作为核心,以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其实施细则、《浙江省统计工作监督管理条例》、《宁波市统计管理办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为根本,以统计分析、预测和监督本乡辖区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为必要抓手。统计调查中心的只能区别于其他乡镇(街道)较为零散的统计工作职能,区别于统计片区工作站的职能,但与片区工作站相辅相成,互为伙伴,是镇级统计工作网络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是规范镇级统计调查中心制度,保障基层统计转型升级。建立统计调查中心学习培训制度、统计数据评审制度、统计专业台帐建设和数据维护制度、统计资料管理制度等四大制度。要求统计调查中心工作人员加强以统计基础知识、统计法律法规、各专业业务知识、计算机操作技能为主的业务知识学习;建立、健全统计单位名录库,多级统计台帐和原始记录制度;对调查、汇总、整理完毕的统计数据质量进行科学的、实事求是的审核、分析和评价;依法规范统计系统对外统计数据发布和统计资料提供的流程、制度,确保基层统计工作进一步规范化、科学化。 

  三是规范镇级统计工作人员职责,提升基层统计岗位效能。按照负责领域分别对综合统计、农业统计、工业统计、能源统计、固定资产投资统计、第三产业统计、科技统计、劳动工资统计、城乡住户调查统计、各类大型普查、各类社情民意调查等11个岗位职责进行细化规定。要求各统计调查中心上报各个领域的负责人员,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各负责人员的岗位职责认定工作,如有必要每半年对该岗位职责进行适当调整,确保统计调查中心效能发挥最大化。 

  四是规范镇级统计指导企业统计的方法流程,促进数据质量源头管控。以《浙江省企业统计工作规范化指导意见(试行)》为标准,开展对工业企业、批发零售业企业、住宿餐饮业企业、建筑业企业、房地产开发业企业和服务业企业的统计工作指导。在指导过程中强调统计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的重要性,帮助有条件的企业建立电子原始记录和电子统计台账,确保统计源头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注重指导工作开展的方式方法,多从统计原理上帮助企业监测其发展现状,为企业献计献策,提振企业发展的信心,树立政府统计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