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林业局召开全市古树名木资源普查工作会议

01.07.2016  16:04

  根据《浙江省古树名木资源普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浙林造〔2016〕40号)文件要求,为全面摸清和掌握全市古树名木资源,圆满完成古树名木资源普查任务,6月29日,温州市林业局组织召开了古树名木资源普查工作部署会议,各县(市、区)林业(农林)局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分管领导,业务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主要讨论了《温州市古树名木资源普查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传达了省林业厅副巡视员卢苗海在全省古树名木资源普查省级培训班上的讲话精神,安排部署了全市古树名木资源普查工作任务。

  其次,各地汇报了前期古树名木资源保护工作情况,针对实施方案意见稿提出意见,并就责任分工、普查经费及装备等方面相关内容展开热烈地讨论。最后,局分管领导陆顺祥副调研员作重要讲话,提出“三个加”“一个保”:一是加强领导。各地要提高认识,充分认识古树名木资源普查工作的重要性,并且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争取当地领导的重视,突出古树名木普查工作任务。各地需成立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责任部门、责任人,统筹协调普查组织工作,落实资金,规范资金管理。二是加快推进。科学制定古树名木保护方案,落实专业人员,充分发挥林业系统自身的力量,尽快确定保护工程对象,启动古树名木保护工程。三是加强保护。各地要按时完成省林业厅下达的考核任务,并积极申报、制定下一步名木古树保护工作的资金和政策,做好提前保护工作。明确职责,普查工作中做好宣传工作,争取古树权属单位、个人的支持和理解,将古树名木保护工程真正落到实处。四是确保质量。按照省厅《细则》实施,动员乡镇、村人员力量,做到“应查尽查,因地制宜”。

  古树名木是自然界和前人留下来的珍贵遗产,客观记录和反映了社会发展和自然变迁的历史痕迹,古树名木资源普查是加强古树名木保护十分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是做好古树名木保护工作的重要环节。(温州市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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