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质监局加强对检验机构新版标准变更情况的监管

27.02.2015  13:35
          浙江省公共场所卫生检验资质的检验机构共有179家,其中疾控系统有92家,其他类机构87家。2013年12月31日国家发布了新版《公共场所卫生检验方法》GB/T 18204-2013,明确规定GB18204-2013将于2014年12月1日开始实施,同时老版《公共场所卫生检验方法》GB/T18204-2000同时作废。根据检测项目、对象、监测要求,新版《公共场所卫生检验方法》对老版标准和GB/T 17220-1998标准进行了整合修订,新标准分为5个部分,包括物理因素、化学污染物、空气微生物、公共用品用具微生物、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增加了1个标准(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实施后将会对检测机构检测人员配备、仪器设备增添等方面产生较大的影响。
      为加强对相关机构标准情况的监管,省质监局要求各市局行政审批部门应对辖区内从事公共场所卫生检验的机构GB/T 18204-2013标准变更情况进行一次检查梳理,凡未进行现场技术评审确认的,应尽快组织技术专家完成现场技术评审确认工作,对还未提出标准变更的检验机构,各市行政审批部门应及时通报标准变化情况,同时暂停其公共场所卫生检验项目的计量认证资质,对于无法按期完成标准变更工作的,各市局应注销其公共场所卫生检验项目的计量认证资质。各县局在日常巡查中,应重点关注公共场所卫生检验机构是否按照规定进行了标准的变更,是否引用老标准出具检验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