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运管局做好汽车维修电子健康档案系统建设工作

30.10.2016  05:33
  根据交通运输部2016年第37号令《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汽车电子健康档案系统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以及省运管局《关于开展汽车维修电子数据上传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宁波市运管局将全面落实上级有关汽车维修电子健康档案系统建设的要求。为顺利推进系统建设工作,2016年10月26日上午,宁波市运管局维修处邀请到了交通运输部主持电子健康档案系统建设的专家周刚与市老三区维修行业管理部门,企业代表进行座谈交流。
  专家介绍了系统建设的背景、目标要求以及在建设中遇到的难题与解决方案。特别针对4S店、汽车综合修理厂使用的DMS与ERP软件如何与电子健康档案系统进行对接,进行了详细的讲解,为日后企业开展工作提供了有益的建议。专家随后也回答了行业管理部门与部分企业的提问,并进行了交流。
  市运管局分管局长在最后做了讲话,要求企业全力配合行业管理部门的工作,在电子健康档案系统建设工作上要全面赶上全省的进度。(宁波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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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三季度,湖州市重点物流项目投资完成情况良好,截止到9月底,12个重点物流项目累计完成投资21.交通运输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