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仑区安监局五措并举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20.11.2015  16:23

  今年以来,北仑区安监局认真履行职责,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各项业务工作同规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进一步增强主体责任意识和“一岗双责”意识,使党风廉政建设在巩固中深化、在创新中提高。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严格落实党组统一领导、纪检机构协调、科室(大队)各负其责、全员参与和相互监督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制定全年局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及纪检监察工作要点,明确党组书记、党组成员和各科室负责人23项主体责任内容,明确纪检监察机构协助协调、监督检查等15项重点工作,主要负责人与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分管领导与科室(队)负责人及一般党员干部逐一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利用局月度工作会议、局党组会、科室业务工作会议等时机,及时传达、贯彻、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局班子成员自觉发挥表率作用,严格执行廉政各项制度和规定,严格落实主要负责人“五不直接分管”和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以自身廉政勤政良好形象影响和带动全局人员。
  二是严守各项制度,强化行为规范。坚持干部学法制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案件审查委员会会议制度、安全生产情况通报制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制度等制度,以制度为党风廉政建设提供有力保障。结合局内部安全监管岗位设置,坚持重点突破,推动一般的原则,对涉及事故查处、执法检查、行政许可、安全培训、财务管理等风险岗位,及时完善机关内部管理制度。坚持民主议事制度,对涉及行政处罚、经费开支、干部任免、奖惩以及重大事项决定等事项,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组会、案审会、局务会等方式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党组成员根据集体的决定和分工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集体领导。
  三是常抓廉政教育,增强防控意识。坚持把廉政教育作为做好党风廉政建设的根本和基础。局领导班子带头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浙江省党员领导干部防止利益冲突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带头执行好各项规定。经常性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党组会、局务会、全局工作人员会议逢会必讲廉政建设,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以安监系统典型案例为教材,举案说法,要求各级干部依法办事。通过短信提醒等方式,及时传达各级有关精神要求,切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防控意识。1-9月,我局开展廉政教育10次,发送各类廉政短信20余条,组织党员干部到区看守所接受警示教育,观看了廉政教育片《一生有爱》。
  四是健全制度规范,严抓依法行政。通过组织开展权利清单、责任清单的清理,经过梳理汇总后向社会公布,实现政务工作公开化、透明化。严格行政许可,规范许可内容、流程,强化服务意识质量提升,从严控制烟花爆竹季节性零售审批,高标准抓好危化品新进审批、换证审查和日常检查。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对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进行严肃查处,对每一起事故都成立联合调查组,由案审会集体研究作出处罚决定,做到调查细致、定性准确、责任明确、程序合法、整改到位、通报及时。
        五是强化作风建设,筑牢安全防线。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全局作风建设工作,带领全局党员干部严格对照廉政准则、改进作风要求、群众期盼等方面,带头遵守和执行作风建设新的规章制度、中央八项规定、省委“28条办法”、“六项禁令”、市委“30条意见”及区委“30条实施意见”规定;及时通报学习区作风建设明查暗访中查找出来的突出问题,结合工作实际开展作风纪律教育,切实引起全局党员干部心灵上的震动,杜绝了违规违纪现象的发生。1-9月,区安监局组织开展内部效能督查9次,协助上级部门开展效能督查2次,未发现一起工作人员违反纪律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