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局与时俱进开展服务业“三新”统计
在经济新常态下,以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为代表的“三新经济”蓬勃发展,成为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面对经济发展多元化趋势,温州市统计局与时俱进,积极加强和改进“新经济”统计工作,为更加全面、有效地反映服务业领域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发展情况,狠下功夫,积极探索和建立服务业“三新”统计制度,力求为党委政府宏观决策提供更为扎实可靠的参考依据。
一、探索新兴服务产业监测,完善现代物流、旅游休闲产业核算制度。 第一,多部门联合制定出台《温州市物流业统计实施方案》,下发了《关于做好温州市物流业统计工作的通知》,建立市直部门物流业统计联系制度,确定部门物流业统计分管领导和联络员。制定了温州物流业增加值核算方法,开展半年度及年度全市物流业增加值核算,对全市及各县(市、区)现代物流业发展情况进行统计监测评价、考核、通报。第二,制定《温州市旅游休闲产业统计监测方案》,联合旅游局组织开展2015年温州市居民旅游消费情况调查,对五个重点县有代表性的旅游消费结构进行调查。在调查基础上,对全市旅游业增加值进行了测算。结合旅游部门旅游总收入、游客人数等指标,积极探索分县(市、区)旅游业增加值测算方法,为地方党政考绩服务。
二、立足新型商贸业态发展,开展城市商业综合体统计调查工作。 当前,个性化、多样化、便利化消费逐渐成为主流,新兴商贸业态层出不穷,城市综合体、体验式购物中心、特色商业街等新型业态纷纷涌现。温州市局积极贯彻省局对城市综合体年度调查的统一部署,对全市大型的城市综合体进行细致排查,梳理了一批规模较大、业态种类符合要求的城市综合体名单,联合城市综合体管理方对一批城市综合体进行深入调查。在调查过程中,对商户业主宣讲统计数据保密等原则,消除业主的后顾之忧,确保调查数据真实、可靠。对每个综合体的所有进驻商户按行业进行分类,对商户的注册登记类型、从业人数、租金、销售额、营业面积等指标进行详细调查。下阶段,温州市局计划将新型业态调查范围进一步拓展,尝试对民宿、农家乐等新业态开展调查。
三、聚焦“互联网+”新商业模式,积极探索电子商务统计新方法。 当前,“互联网+”带来消费模式颠覆性变革,信息消费、电子商务如火如荼。温州市局配合国家信息化和电商平台统计新任务,采取实地调研和平台上报两种方式开展电子商务统计工作。一方面,由市局领导亲自带队,深入电商企业、电商创业园、淘宝村走访调研,了解电商企业及个体的经营现状,宣传依法统计理念,纠正认识误区,提升统计上报数据质量;另一方面,按照国家对电商调查的统一部署,高质量落实《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情况调查表》平台季报。另外,温州市局独立开发了《电子商务企业经营状况调查表》,针对规上工业、限上贸易、规上服务业企业开展电子商务统计调查,调查内容对电子商务销售金额按销售模式、平台类别、销售区域等标准进行划分,并且对采购金额、从业人数也进行了针对性调查,为今后完善电商统计提供良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