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善县司法局“三步走”做好社区矫正风险评估工作

22.10.2014  18:04

  嘉善县司法局认真实施《浙江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把做好社区矫正人员的风险评估工作作为做好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要内容,关口前移,结合实际,把握入矫测评、中期评估、到期考核三个环节,三步走做好风险评估工作,切实增强社区矫正工作针对性、有效性。今年以来,全县共开展入矫评估82人次,中期评估186人次,解矫评估71人次。
   一、入矫测评,制定监管方案。 事前做好矫正工作者业务培训,使矫正工作者熟练掌握一整套规范化的风险评估技能。对于刚入矫人员,按照精细化规范化要求,结合心理测试做好入教期的风险评估,并结合个别谈话、家访、走访社区群众和原工作单位,详细了解社区矫正人员个人、家庭、生活、就业、违法犯罪史、认罪悔罪及接受社区矫正态度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从而划分管理等级,制定监管方案。
   二、中期评估,完善监管措施。 在矫正人员教育矫正中期,矫正工作者根据社区矫正人员前半段矫正期间的综合表现,联系心理测试等动态化情况,结合嘉善县社区矫正讲师团授课反馈意见和初期入矫评估意见,做好风险评估,并及时确定或调整相应的社区矫正人员的管理等级与处遇,在每月集训中予以点名公布,从而形成团体性监督效应,有效促进矫正人员的自我行为的监管的主动性。  
   三、到期考核,做好解矫帮教衔接。 在每位矫正人员的解矫时间到期前一个月,由镇(街道)矫正办召集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社区矫正监护人、志愿者以及派出所民警等人员开展座谈,听取矫正小组成员的意见和建议,并结合社区矫正人员的思想状态、现实表现和心理测评进行综合评定,作出评估报告,提出下一步开展安置帮教指导意见,对其整个矫正过程进行考核评定。矫正到期时,专门举行解矫仪式,做好帮教安置工作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