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多举措扎实做好少数民族高考加分政策宣传和加分审核办理工作

03.06.2016  16:15

今年以来,丽水市积极开展少数民族高考考生加分政策落实服务工作,有力地维护了少数民族群众的合法权益。

关于贯彻国家高考加分政策的意见》(浙高招委[2015]2号)保留和规范加分项目第2条:景宁畲族自治县、民族乡(镇)、民族村的少数民族考生(以户籍为准)加分值为5分;第3条:少数民族自治县、民族乡(镇)、民族村以外的少数民族考生保留加分政策到2016年,加分值为5分,只适用于浙江省所属高校在本省招生;2017年起取消这一政策。

由于今年将参加高考的少数民族学生对该过渡期政策执行较为关注,丽水市民宗局积极回应政策热点,提前谋划部署,统筹开展少数民族高考加分政策宣传和加分审核办理工作。一是联合丽水日报社,在《处州晚报》、官方微信等主流媒体渠道开展政策宣传。二是下发《关于贯彻执行少数民族考生高考加分政策的提示》,要求各地民宗部门联合教育、乡镇(街道),将少数民族高考加分政策宣传到每一位少数民族考生。三是认真办理加分审核工作,严格落实政策规定,确保符合政策性照顾加分条件少数民族考生一个不错、一个不漏,切实维护民族政策的严肃性。经审核,今年全市共有945位少数民族高考生符合资格条件享受加分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