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少数民族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正式发布实施

08.08.2016  16:36

近日,《丽水市少数民族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丽发改规划〔2016〕198号)正式发布实施。该规划是丽水“十三五”时期发展少数民族事业的指导性文件。规划从总体上描绘了“十三五”时期该市少数民族事业的发展蓝图,既是对全市“十三五”时期少数民族事业发展的总体部署,也是全市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履行社会公共服务职能、加快推进少数民族事业发展的重要依据。

规划》指出“十三五”时期是丽水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战略指导思想,着力实施“151”绿色发展行动计划,全力打造生态保护和生态经济发展“双示范区”,充分释放生态文明建设红利的关键时期,也是加快缩小少数民族地区同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平均水平差距、推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关键时期。

规划》全面回顾了“十二五”规划实施情况,深刻分析了当前民族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和新机遇,明确了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确立了经济发展水平迈上新台阶、社会事业发展达到新高度、民族文化发展实现新提升的总体目标和少数民族特色村镇打造工程、少数民族特色产业提升工程、少数民族特色文化建设工程、少数民族干部人才培育工程、少数民族创新平台培育工程、民族和谐交融体系构建工程等六项重点工程,提出了发展特色生态养生农业、发展农村生态休闲旅游业、聚力建设丽景民族工业园、发展农村电商新业态、完善道路交通设施建设、全面提升能源水利网络设施、推进移民脱贫计划优化民族村镇环境、提高少数民族教育科技质量、加快民族地区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提升少数民族社会保障水平、健全完善城市民族群众公共服务体系、推动少数民族工作法制化建设和继续扶持景宁加快特色发展步伐等十三项主要任务。

下一步,丽水市将对《规划》确定的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及保障措施进行任务分解,通过认真组织实施,适时进行检查督促,分别开展中期评估和期末评估,确保本规划得到全面贯彻落实,各项确定的目标和任务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