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萌鹰的视频在朋友圈一发,引来了...
小萌鹰的视频在朋友圈一发,引来了...
“这个国家二级啊!猎杀或者买卖是要判刑的!”
“学生捡来交到学校的”
“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私自哺养是违法的”
......
5月16日,建德市民游某与夫人廖某的这段微信上的对话,让一只迷路的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安全地回到了“家”。
原来,市民廖女士在家浏览朋友圈时,发现在大慈岩中心小学工作的朋友,发了一条信息,称捡到了一只非常可爱的小雏鹰,还配上了一段视频。看见视频中毛绒绒的小萌物,廖女士顿生爱怜之心,就把该视频转发给丈夫游某,想要把小鹰拿回家来养。
恰巧丈夫游某是该市某机关的行政执法人员,法律意识较强,一看视频图像,立即劝夫人打消此念头,并向其普及了法律知识,建议夫人让其朋友立即向110报警救助。
经辗转,在该市大慈岩镇中心小学内,市林业局野生动物保护管理站的工作人员找到了这只小雏鹰,经确认,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草鸮。原来当日上午,该校的一名小学生在家附近捡到了这只小鹰,就把它带到了学校交给老师,老师还没想好到底是放生还是报警,大家就争相拍照拍视频,传上了强大的朋友圈,衍生出了多个故事。
在市林业局森林和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管理站,记者看见这只可爱的小萌鹰正安稳地待在纸盒中,褐色羽翼夹杂着白色绒毛自带仙气,一双呆萌的黑色大眼一下子就揪住了人心。
“这只小鹰绒毛未掉,还太幼小,我们准备将其送往本市康庆农庄动物救护托养中心饲养,待它稍长大些再野外放生。”站长余峰说:“在野生动物繁殖学飞季节,市民如遇见落地的小动物,应“不予理睬”,尽量不要触碰它们,以免造成妈妈不再认领孩子的尴尬局面;另外,在救助野生动物时,照片和视频资料请不要随意发在朋友圈,以免引来不必要的麻烦和关注。”(建德市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