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红包”随便送随便收一概问责处分

26.05.2015  11:22

    建德开展“小红包”专项整治工作

    杭州市作风办:将保持反“四风”高压态势

    钱江晚报记者获悉,建德市纪委监察局已发出通知,将从现在起到7月份,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针对“小红包”的专项整治,送红包的企业,以后连招投标都会受到限制。

    今年五一前,杭州市作风办通报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例中,也涉及到了“小红包”现象:

    建德市建筑业管理处质量安全巡查科科长吴翔在对某房地产项目进行分户质量验收工作中,收受该项目建设单位工作人员郑某代表公司所送的红包一个。2015年1月建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委决定,给予吴翔党内警告处分。

    据介绍,这次整治针对的是行政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包括聘用人员)。整治范围包括,在涉及项目立项、论证、招投标、规划审批、资金拨付、质量监管、项目验收等工程建设领域违规收受和赠送“小红包”。“小红包”包括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款、银行卡、购物卡、实物等。

    “小红包”整治将分三个阶段:

    到这个月底为自查自纠阶段。个人违反规定收受“小红包”的,要在本月底前主动上交单位纪检组织,或直接存入廉政专用账户。

    6月份为监督管理阶段。通知要求行业主管部门切实加强对行业企业的宣传教育,推行“多方承诺和双合同制”。

    7月份为纠正追责阶段。据介绍,个人在规定期限内上交“小红包”的,可减轻或从轻处理;对隐瞒不报、收多交少行为,一经发现查实,将从严从重处罚。

    整治行动结束后仍有赠送“小红包”行为的企业,将记录在案并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一年。在公示期间,将被禁止在建德内参与招投标等商业活动,各类评比“一票否决”。而对于行政事业单位仍然违规收受和赠送“小红包”的,除追究个人责任外,建德纪委监察局还将追究所在单位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

    杭州市作风办也表示,吃、拿、卡、要要不得,对仍不收敛、不收手的单位和个人,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始终保持反“四风”的高压态势。

来源:钱江晚报        作者:记者 徐建国        编辑:高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