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事“平安”首! 看看浙江港航2017年的安全“小目标”

23.02.2017  03:34
  与省市公安等5家单位实施24小时合署办公,全省实现39条航线、42个客运站实施实名制售票、验票等,去年在G20杭州峰会等工作中,浙江港航采取了诸多创新举措,保持了水上交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平安船舶”等专项行动、港口危险货物安全专项整治等成效显著,全省地方海事辖区未发生一次性死亡3人以上的水上交通事故,各项指标均控制在省政府下达的范围之内。
  2017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之年。浙江省港航安全工作视频会议21日在杭州召开,浙江港航提出,全系统将围绕“十三五”“强港口、畅内河、兴航运”具体目标,打好港航基础行业安全和综合治理堡垒战,深化改革,规范管理,提升服务,全力做好行业安全维稳各项工作,实现水上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01改 革 篇
  1推进各领域创新
  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订标准规范制度、规范监管执法行为、加强重点领域治理、完善安全技术支撑、健全应急救援体制、强化安全教育培训等方面推进改革创新。进一步厘清港口消防安全监管职责,继续推进内河船员管理改革。
  2加强水上安全事中事后监管
  做好船舶电子签证和进出港报告制度实施工作;积极开展联合执法,建立常态化的执法部门会商机制;切实加强辖区通航管理,清理内河基于船舶载重吨位限制的禁航类通航管理规定。
  3探索基层站所改革
  结合简政放权,落实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接、放、管”,推进“三基三化”建设。积极探索基层站所改革,推进水上安全监管重心下移。支持与指导杭州市开展水上交通平安示范区创建。
  02规 范 篇
  1规范安全监督检查
  严格按照“双随机”和“四不两直”的要求,提高暗查在所有检查中的比重。制定出台全省港口危货巡查制度。
  2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机制
  突出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管控,规范隐患等级认定、整改、验收程序和标准,针对危化品运输、港口危险货物、客运码头和重点船舶等关键领域加强排查治理。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水路运政检查工作,推动运政检查常态化。逐步推广应用宁波港域港口安全生产风险管理体系研究成果。
  3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推进水路运输行业诚信建设,通过安全检查、信用评价体系、危险安全监管平台等手段,督促企业在安全保障方面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4依托信息化建设提高安全管理效能
  积极推进智慧海事等信息化建设。推广应用浙江港航感知平台、综合管理和服务平台等智慧港航建设成果,在舟山开展基层站点数字化港口危货企业安全检查试点。
  5加强人员培训工作
  开展政策法规、公共管理、安全应急及港航管理、港口危险货物监管等专业知识培训,增强开拓创新意识,提高各级港航管理队伍的公共管理能力和依法行政能力。
  03服 务 篇
  1加快推进船型优化
  继续推进江海直达船型及技术标准研发和实船建造工作,开展河海直达运输船舶、内河主通道优秀集装箱船型研发,制订地方性船检技术规范《游览乌篷船检验规定》。
  2实施“美丽渡口”创建
  继续推进渡运及陆岛交通公共服务均等化项目建设。完成建桥撤渡、渡埠改造、渡船更新项目50个。围绕设施建设、周边整体环境、渡运公共服务能力、渡运安全管理、渡船安全技术状况等五个方面,全面启动“美丽渡口”创建活动,2017年计划完成45个“美丽渡口”创建。
  3继续推进“五水共治”工作
  推进400总吨以下运输船舶生活污水收集上岸处置工作。编制完善和推进实施全省港口、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置建设方案,继续推进“美丽渡口”创建和航道标准化养护。
  4加强应急能力建设
  继续做好“三防”、节假日等季节性和重点时段的安全工作,减少灾害性天气和突发事件对港航安全生产的影响。随着内河补短板,钱塘江中上游开发深入推进和杭甬运河船舶流量逐年增加,要重新调整内河应急力量部署,加强辖区内河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加快千岛湖等重点监管水域水上搜救中心建设,继续推进利用社会力量参与水上应急救助机制,适时修订和完善应急预案,确保至少每3年修订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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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三季度,湖州市重点物流项目投资完成情况良好,截止到9月底,12个重点物流项目累计完成投资21.交通运输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