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工作全面展开

08.07.2015  20:28

近日,省教育厅已印发《关于开展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决定于2015年至2017年,在全省开展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工作。

专项治理内容主要为六个方面,一是严禁中小学校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二是严禁中小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三是严禁中小学校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四是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五是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六是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集中专项治理时间为2015年6月起至2017年底,分宣传教育和自查自纠、集中治理、总结评估三个阶段。对有偿补课行为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重点紧盯寒暑假、节假日等重要时间节点,核查举报和投诉反映的相关事件。对于在课堂上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课上不讲课后讲并收取补课费的,以及打击报复不参与有偿补课学生等严重违纪、败坏师德的行为要重点查办。省教育厅设立有偿补课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