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完成小型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体制改革考核自评

15.03.2016  12:20

 

【本站3月15日讯】近日,根据省水利厅《关于开展小型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体制改革考核评估工作的通知》的工作要求,海宁市已完成小型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体制改革考核自评工作,并已做好嘉兴市级审核迎检准备。

 

针对本次小型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体制改革考核指标和内容,该市主要从组织领导、基础工作、改革方案、改革推进及成效和其他加分情况五大块对2015年的改革试点工作进行自评,自评分为102分。

 

据悉,该市以“产权到位、权责明确、保障经费、管用得当、持续发展”为改革总目标,从“建设、产权、管护”三方面,开展“创新小型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机制、健全小型水利工程项目公开和公示制度、明确小型水利工程产权、颁发权证,积极探索工程产权融资办法、落实管护经费,建立健全绩效考核机制、建立市场化管护机制”六项改革试点任务,简称“3×2”六项改革任务,目前改革试点工作已基本完成。

 

下阶段,该市将针对改革中存在的问题逐一落实举措加以改正,并将改革推进中取得的一些成果在全市范围内进行推广,逐渐扩大试点范围。同时,把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精神和要求融入小型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体制改革当中,加快建立满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小型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体制和良性运行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