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将逐步把农民工纳入住房公积金实施范围

15.10.2015  10:42

贵州省近日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做好为农民工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提出,将逐步把在城市稳定就业的农民工纳入住房公积金制度实施范围。

意见要求,各地方政府要将解决农民工住房问题纳入住房发展规划,将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纳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范围,积极支持鼓励符合条件的农民工购买或租赁商品住房,并按照规定享受购房相关税收的优惠政策。

同时,在农民工较集中的开发区、产业园区,贵州省将集中建设宿舍型或单元型小户型公共租赁住房,面向用人单位或农民工出租。

此外,贵州省将在建设工程领域和其他容易发生欠薪的行业推行工资保证金制度,在大中型用工企业和单位推广实名制工资支付银行卡,把拖欠农民工工资纳入用人单位失信信息,以切实保障农民工利益。

贵州省还将依法把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农民工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争取让依法从事高风险行业的农民工全部参加工伤保险。

(来源: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