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将为8000户小微企业减半征收所得税

10.05.2015  19:31

  通过扩大企业所得税减半征收的小微企业范围,今年宁夏预计将有8000户小微企业享受到减半征收的税收优惠政策,比去年享受减半征收户数增长17%,预计减免税额为2600万元,比去年减半征收的减免税额增长50%。
  据自治区国税局统计,截至今年一季度,宁夏共有企业所得税管户4.97万户,其中小型微利企业4.15万户,占企业所得税管户的83%。
  数量庞大的小微企业是经济发展的生力军,但受资金等因素制约,在市场竞争中通常难以持续稳定发展。自治区国税局表示,今年以来,宁夏4.15万户小微企业中,盈利企业只有4251户,近90%的小微企业没有盈利。
  大多数小微企业由于缺少抵押物、贷款额度有限等原因,很难从银行等传统金融机构获得直接融资,在零盈利的情况下后续发展乏力,而通过调节税收扶持小微企业发展,可以直接为企业减负。
  1月1日起,根据国家要求,宁夏国税部门扩大企业所得税减半征收的小微企业范围,将符合减半征收的年应纳税所得额标准由10万元提高到20万元,应纳税所得额减半后再按20%的税率征税。这意味着有8000户小微企业可以享受企业所得税减半征收。
  与此同时,暂免征收增值税的范围也从月销售额2万元以下扩大到3万元以下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记者从自治区国税局获悉,截至今年3月底,宁夏共有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16.6万户,其中个体工商户12.8万户。税收政策调节后,80%的个体户将从中获益,受惠减免的增值税税额占到96%,受惠效果最为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