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对高校行政审批权下放了85%
广东是一个经济大省,也是一个高等教育大省和教育大省,但还不是教育强省,所以广东也非常注重高等教育的改革与发展,这几年广东按照先行先试的要求和教育部给广东作为省级教育统筹改革的试点省的要求,我们这几年在推进高校改革方面作了一些探索。我们在2013年省政府出台了关于推进扩大落实高校办学自主权的36条,围绕着怎么扩大和落实高校办学自主权来展开高校改革。里面包含了依照高等教育法,根据广东的特点,以及高校内部治理体系和能力建设的要求,提出来了36条。简单地说,我们在这几年的改革当中,我们做了这么几点:
第一,进一步理顺政府、高校和社会的新型关系。特别是在政府部门来说,在简政放权方面,我们省里面教育厅对高校原来的一些审批权和检查等等,行政审批权下放了85%,大幅度下降。
第二,减少对高校的微观管理,扩大高校的办学自主权。比如我们广东在资金的安排上,应该说我们是做了积极探索的。我们对高校的资金安排除了生均公用经费之外,原来是教学、科研,包括其他方面的资金安排,都是对着项目来的,现在提出创新强效工程,以创新强效去统领整个学校的发展。学校制定一个总体的发展要求和发展目标,怎么配置资源,按照学校的特色去建设,怎么制定重点学科的发展,人才培养模式怎么改革,以及内部治理怎么去做,我们给学校权力,把资金打包给学校。不是以前科研一个重点学科给多少经费,专业成为品牌专业给多少经费,我们是根据一年对学校总体的考核不是对微观的考核,看你的发展情况,我们把整笔资金给了学校,让学校对自己的资金做预算和统筹,完全把资金的安排权力给了校长,得到了校长极大的欢迎,教育主管部门也从微观管理中退出。以前教育主管部门是具体评高校的科研项目,评优秀课程项目,评职称等等,我们从这里退出,构建了新型关系,关键是简政放权。
第三是加大对高校的治理能力、治理体系的建设。一是加强了学校的章程建设,二是加强了学校内部机制创新改革。一个是政府要放权,二是要学校建立相应的机制,要接住,如果放了权接不住这个权就用不好,所以我们要求学校要接好,就是内部机制的建设改革。我们把协同机制和内部机制的改革放在高校改革的核心,怎么样激活学校的活力,怎么样使学校能够把学校的改革、调动学校内部各个方面的积极因素,能更好地科学配置资源去改革,我们认为这方面是最重要的。再就是把职称评定、专业设置等权力已经下放到高校去了。
第四就是广东推进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在高校里面,让各高校根据自身的特色,既办一流学科,提高我们的办学质量,又强调办学的特色和人才培养的特色,对各学校来说,我们不定统一的模式,给学校更多的怎么样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来自主调整学科、调整专业设置、调整学科结构、调整课程结构,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推进学分制,广东省去年出台了学分制的改革方案,目前的推进情况来说,得到了各个高校的广泛认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