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市档案局加强对机构调整单位的档案业务指导
16.06.2016 01:03
本文来源: 档案局
加强对业务机关档案的监管和指导是档案业务机关的重要职责,档案局职能科室及时与有关单位联系,主动上门传达档案工作要求,进行业务指导,要求相关单位对档案安全工作给予足够的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责任人,做好机关档案的搬迁和相关的安全。要求新机构迅速依法建立档案工作。在业务指导过程中,档案业务人员讲解建立机关档案工作所需的法律法规要求和业务标准,重点对机关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等所需的制度、人员、物质条件等提供个性化的档案工作方案。对撤销机关的档案明确由新建立的单位进行管理,并负责向市档案馆移交按规定需要进馆的档案,及时做好移交档案的衔接工作。对需要档案业务力量支持的单位,档案指导人员提供帮助,联系档案技术服务力量给予支持。发现档案管理存在安全隐患的,及时提出警示。今年来,海宁市档案局业务指导人员已对机构调整机关档案业务各类指导近20余人次,保证了新机关档案工作的快速建立,也确保了撤销机构原有档案管理的顺利过度。(海宁市档案局 孙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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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6.2016 0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