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抗执行者还款后仍要吃“罚单”

23.05.2018  03:07

  拒不履行还款义务,还想方设法规避、妨碍和对抗人民法院的执行,对于这样的“老赖”,淳安县法院下了“狠招”。3月17日至5月17日,淳安县法院开展为期两个月的“司法惩戒专项行动”,经法院强制执行后,即便被执行人如数缴纳了案款,仍要被罚款。目前,该院已对48名被执行人开出拒不履行“罚单”,有力地打击了阻碍法院执行工作的行为,维护了法律尊严和司法权威。

  程某某是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中的被执行人,拖欠着4.5万元劳务费没有履行。强制执行阶段,程某某不仅没有主动申报财产,还和执行人员玩起了“躲猫猫”,拒接电话,也拒不告知暂住的地址。执行人员通过公安机关协助,终于查询到程某某的地址,白天晚上蹲点守候,几天下来,终于掌握了程某某的行踪。

  5月5日,执行人员确定程某某在家,便假装快递员上门送件。程某某开门后,一看见“空降”的执行人员,顿时懵了。被抓后,程某某主动缴纳了执行款。但鉴于他规避执行的行为,法院还是作出了罚款500元的决定。罚款决定宣读后,程某某表示接受处罚,并如数缴纳了罚款。

  既然已经履行了执行款,为何还要被罚款?淳安县法院执行庭庭长田丰介绍,“随着执行力度的不断加强,目前被执行人明面上对抗执行的情况已明显减少,但规避执行的手段、花样却再度翻新,‘老赖’们超强的隐蔽性给执行工作带来了新的挑战。”为此,淳安县法院开展了为期两个月的“司法惩戒专项行动”。“专项行动就是要给拒不履行判决、规避执行的被执行人一个下马威。”田丰说,专项行动中,因违反报告财产令,逃避、对抗执行等事由,“老赖”在履行判决义务并如数缴纳案款后,仍要被处以500元以上的罚款。

  “司法惩戒专项行动”通过加大司法惩戒力度,在严厉打击规避执行、抗拒执行行为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截至目前,此次行动中共有48名被执行人被处以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