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阳6月30日起实行户口一元化管理

01.07.2015  13:41

  富阳区是浙江省户籍制度改革试点单位,也是杭州市唯一的户籍制度改革试点区。经杭州市政府批准,富阳区于6月30日零时起,取消农业户口、非农业户口的性质划分,统一登记为“浙江居民户口”,实行了半个多世纪的二元户籍管理模式也随之在富阳退出舞台。
  富阳实行户口一元化管理后,将逐步消除城乡人口之间待遇差异,根据本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预计用3年时间基本实现城乡一体化配套政策并轨。

   落户范围更广,也更便利了
  今后,富阳将逐步建立起以合法稳定住所和合法稳定职业为基本迁移条件、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为基本形式、城乡统一的新型户籍制度。
  从新颁布的《杭州市富阳区户口迁移暂行规定》来看,新政策在一定程度上放宽了对户口迁移的限制,尤其是本地居民落户城区,可落户的范围更广,也更便利了。
  除了购房入户政策以外,在富阳务工满5年的非杭州市区户籍务工人员、经营第三产业满5年的非富阳籍人员等,符合相关条件,都可以申请落户。从事第三产业年限和社保满3年的富阳籍人员,满足条件,还可以在城区落户。
  在富阳投资办企业,年度纳税金额达到10万元或近三年累计达到30万元,企业主要出资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可申请在投资地落户。外商投资者来富阳投资办企业,年度纳税金额达到15万元或近三年累计达到50万元,企业主要管理人员可申请在投资地落户。
  新户籍制度还对相关学历或职称人员的入户政策做了规定。

   基本公共服务城乡“一碗水端平
  此次富阳的户籍制度改革,遵循“就高不就低”原则,逐步根除依附在户籍性质差异背后的不同待遇,努力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一碗水端平”与全覆盖。
  户改后的农民,既能以“股权”的形式享受农村集体资产收益分配,还能基本享受与城镇居民同等待遇,还不影响符合条件的农村居民参保,真正迎来了“农村利益可保留、城镇利益可享受”的美好时代。
  长期以来,由于户口性质划分,使得农村居民和城镇居民在交通事故等赔偿中存在“同命不同价”的状况。户改后,这一颇受争议的情况将不复存在,凡富阳辖区居民因前述纠纷起诉至富阳法院的,其人身损害赔偿等标准一律适用城镇居民的标准。
  此次户改,优抚安置政策将有两个大的变化。户改前,在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金方面,城乡实行不同的标准,农村户籍退役士兵不享受职业技能教育培训优惠政策。户改后,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金将实现城乡标准一体化,农村籍退役士兵也能和城镇籍退役士兵一样,免费参加该项培训。
  从9月1日起,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将提高到每人每月618元(比上年提高10%),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将提高到每人每月495元,今后将逐步提高标准,缩小城镇与农村差距。
  此外,为尽快实现与主城区“同城同待遇”,日前,富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财政局联合下发《关于调整促进就业创业有关补贴标准的通知》,从7月1日起正式实施。 此次补贴标准调整参照《中共杭州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萧山区余杭区与主城区一体化发展的若干意见》,对未达到主城区标准的项目均作出调整。(本站编辑 祝婷兰摘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