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凌晨5点 富阳法院冒雪开展利剑执行行动 徐老板帮朋友担保 宝马七系被扣押
昨天凌晨5点,富阳法院干警冒雪去执行。
被扣押的宝马
都市快报讯(记者 林琳 通讯员 钟法 富法)昨天清晨6点不到,天还没亮,家住富阳常绿镇黄岭村的徐某就被一阵急促的敲门声惊醒了。
“我们是富阳法院执行局的,快开门。”
五六分钟后,徐某打开了门,他穿着一套家居服,头发凌乱,半眯着眼,显然还没完全清醒。
外面正在飘雪,徐某上下打量了执行法官几眼,有些难以置信:“你们不睡觉的吗?这么早就上班了?”
“这不是为了找你吗?之前给你发了执行通知书和财产申报令,你收到没有?”法官边说边侧身进了门。
徐某皱着眉揉了揉眼睛,点点头,没说话。
他知道法官为什么要上门。
徐某55岁,富阳人,做电子商贸业务,有不少生意场上的伙伴。
2016年4月,他的朋友章某因为资金周转困难,向银行借款30万元,当时,他碍于兄弟面子,替章某做了担保人。
借款合同约定:自2016年4月19日起至2018年4月18日止,借款人可循环使用借款额度,借款利率为月利率7.79‰,还款方式为按季付息,每季末月20日为结息日,次日为付息日,逾期付息视为违约,本金至借款期限届满时一次性归还。
合同还对担保作了明确的规定,约定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担保范围为本金、利息(包括罚息、复息等)、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应银行的要求,徐某以担保人的身份出具了一份保证函,同意为所有融资债权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并承诺如果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银行有权直接从保证人账户中扣收相应款项。
借款到期后,章某没能及时还上钱。银行几次催讨无果后,于今年5月将章某和徐某一起告上了法院。
开庭时,章某出庭应诉,他承认自己借款的事实,但表示手头没钱,一时半会还不出来;而徐某既没有到场,也没有提交答辩书,按照法律规定,他被视为自动放弃诉讼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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