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阳推出环保约谈制度
06.02.2015 13:06
本文来源: 政府
近日,富阳市出台环境保护约谈制度,由环保部门根据相关单位出现的环境问题,约谈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提出整改措施和整改期限,必要时可邀请属地乡镇(街道)领导参加约谈。
“新《环保法》的实施,对排污单位的环境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富阳市环保部门负责人介绍,推出这项制度的初衷就是为了增强企业环保主体意识,指导企业针对存在的环境问题加快整改步伐,推动企业绿色发展,保障环境安全。
那么,哪些情况需要约谈?根据规定,企业具备以下6种情形之一的可请去“喝咖啡”:企业可能引发重大环境问题的,包括被上级环保部门挂牌督办、限期整改的;存在涉嫌环境污染安全隐患的,包括对区域环境和周围居民造成或可能造成严重影响的,可能或已经引发群体、越级上访的和重复信访的;存在严重违反环保法行为的,包括对环保工作认识不足,对各级下达的限期整改工作行动迟缓、整改进度缓慢及整改工作不到位等;对危险废物管理不严、管理台账不规范,可能诱发环境安全问题或导致重金属污染超标排放等;被新闻媒体关注曝光的;环境保护部门认为有必要约谈的其他情形。
环保约谈实行痕迹化管理。就是说,约谈的内容、整改期限及要求都将现场记录在案。如果被约谈单位对约谈所要求整改的事项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的,不仅有据可查,而且环保部门还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被约谈单位责任,必要时在新闻媒体曝光。据悉,富阳实行这项制度以来,已对5家排污企业进行了约谈,帮助其发现和纠正环境问题。(本站编辑 陈洪凯摘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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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2.2015 13: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