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醉未醒送女上学 男子危险驾驶获刑罚

12.12.2014  17:17

  中新浙江网12月12日电(见习记者 谢盼盼 通讯员 林静)前一夜与朋友聚会尽兴喝了些酒,次日醒来以为驾车没问题,抱侥幸心理送孩子上学,不料宿醉未醒被测出醉驾。12月11日,记者从浙江省台州市黄岩法院获悉,陈某被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20日,并处罚金3千元。

  2月15日早上,路桥人陈某驾驶轿车从家里出发,赶时间送女儿去学校读书。8时许,陈某行驶到庆丰大道与康庄路交叉口时,陈某见路口没有车,就低头看了下车上的时钟,当他再次抬头时,发现自东向西沿着康庄路开过来一辆轿车,陈某反应过来后立即踩了刹车,但是车头还是撞到了对方车辆的右侧。由于当时车速过快,陈某当即被撞晕了过去,趴在方向盘上不省人事。

  此次事故造成陈某、对方车主受伤及两车损坏。经测试,陈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130mg/100ml,属醉酒驾驶。

  原来,事发前夜陈某与朋友一起聚会尽兴喝酒到深夜,早上因急着送女儿去学校,抱侥幸心理认为睡了一晚,第二天驾驶不会是醉驾。

  事故发生后,陈某被公安机关传唤到案,陈某负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后陈某与对方车主达成调解,赔偿给对方部分的经济损失。

  法院审理后认为,陈某违反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法规,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依法应予惩处。(完)